甘肃商标注册_兰州商标注册

兰州商标注册是企业创立及保护自有品牌的第一步

甘肃久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兰州商标注册是企业创立及保护自有品牌的第一步

兰州商标注册是企业创立及保护自有品牌的第一步

作者:甘肃久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7-22 09:00:33

兰州商标注册是企业创立及保护自有品牌的第一步,也有越来越多的企业甚至个人有了保护品牌的意识,既然要注册商标,那么大家都会面临商标申请的第一道难题就是如何确定申请类别。

一、商标分类:

1)按产业范围划分:为了商标检索、审查和管理工作的需要,把某些具有共同属性的商品组合到一起编为一个类,商品及服务共划分为45个类别;

2)按应用领域划分: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134类为商品专用类别;3545类为服务专用类别;

3)按商标申请人:分为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申请注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注册人不能使用证明商标主要是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商标注册申请类别判断二、如何确定类别:很多人在注册商标的时候,不知道如何确定商标的类别,查了国家工商局商标网站后,还不知道自己的商标应该选择哪一个类别?遇到这种情况,商标注册申请人首先要明确自己的商业模式和经营范围,就是公司开展什么业务,靠什么盈利。明确好经营范围后,根据所确定的经营范围去45个商标分类中寻找相关联的类别。如仍无法确定欢迎咨询我司,有专业顾问一对一指导。

每个人都知道商标注册是一个严谨而负责任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由于缺乏要求品牌的专业人士,许多公司没有出现重大问题。注册商标以获得合法身份的唯一方法是,没有注册商标就无法获得商标,因此建议所有者按时注册任何新产品或服务,以确保其是你的财产。品牌的全部力量。商标是产品或服务的生产商,运营商或服务提供商用于区别于其他生产商,运营商或商品的独特标志。这些徽标通常由单词,图形以及单词和图形的组合组成。注册商标为公司带来利益,这可以在后续运营中体现出来。为什么市场上知道的商业品牌比一般商标更好?因为他们在初期阶段经历了许多市场推广和产品质量声誉,所以他们一步一步走来。

公司注册后商标注册有哪些好处? 

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

1.注册商标是无形财产和信用公司。基于产品的可靠质量,它将使其注册商标为人所知并不断升值,从而不断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其原产地的行政区划的名称甚至不为人所知,其品牌名称广为人知。从这个意义上说,注册商标是一种无价资产和无形资产。

2.它可以提高生产者或经营者的产品或服务质量。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是注册商标声誉的基础。在引导消费者识别卡消费的同时,他们还刺激和促进生产者或经营者提高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以保持其商标声誉。

3.有利于市场竞争和广告已知的一般商标和着名商标也是可以在他人看来或在特定市场推广后口头表达的商标,以便他们可以申请已知商标或已知。

4.具有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商标的使用可以区分不同商品或服务的最重要和基本功能和来源,并指导消费者购买或消费。在现代社会中,有数百家同一产品的制造商,并且相同的性能服务比比皆是。商标可以帮助消费者实现其识别目的。

注册商标的好处基本上是在上面提到的小系列中引入的。当然,在实际的申请过程中,每个人都应该更加小心。特别是在注册商标申请链接中,申请人必须提前做更多的准备工作,不要盲目选择注册商标注册。由于商标的审查和申请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因此这是确保商标在通过后可以应用的正确方法。

一、注册原则

所谓注册原则,是指商标专用权通过注册取得。不管该商标是否使用,只要符合商标法的规定,经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之后,申请人即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申请在先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是由注册原则派生出来的重要程序性原则之一。申请书提交的时间先后来决定商标专用权归谁所有,就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方法。因此《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三、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的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要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在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中,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尊重他人利益,对待他人事务就像对待自己的事务一样,以保证法律关系的当事人都能得到自己应得的利益,不得损人利己。

四、自愿注册原则

所谓“自愿注册原则”,是指企业使用的商标注册与否,完全由企业自主决定。《商标法》第四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五、集中注册、分级管理的原则

根据市场经济和商标自身的特点,商标注册应打破部门分割、地区分割的状态,由商标局统一集中负责商 标的审查、核准注册工作。为此,《商标法》第二条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这就决定了全国的商标注册工作统一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负责办理,其他任何机构都无权办理商标注册,明确了集中注册的原则。分级管理则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在本地区开展商标管理工作。

六、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相并行的原则

对商标侵权行为,被侵权人可以选择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侵权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依据被侵权人提供的有效证据或者自己调查时取得的证据,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其侵权行为,并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还可以同时对其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所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此条规定为我国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禁止宣传的基本规定。

有人认为此规定一出,驰名商标的推广意义将不再具备,甚至已经无法在公众领域做任何展现。虽然商标法作出了上述禁止性规定,但是并不意味着驰名商标不具有任何推广意义。因为品牌传播的方法,除了经营者可以主动采用各种形式的广告推送的办法之外,也可以被无意识的传播,例如某企业被以新闻或某项知识类网站以客观描述的形式播发了该企业驰名商标的持有情况,则该类情形既不能视为广告,也不能视为生产经营者的商业行为。换句话说,非商业行为的驰名商标传播均属于对企业驰名商标的合法传播。具体操作中建议如下: 

1、驰名商标的信息的传播人尽量不要是该商标的生产、经营者。 

2、传播行为具有真正的非商业性。例如关于产品商标知识的描述,百科资料的描述、在某项特定的非商业场合对本公司持有驰名商标情形的介绍等均属于非商业行为。 

3、信息表述应当尽可能客观,不带有倾向性意见,不存在主观性很强的表述。


 

上一篇:怎么选择甘肃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呢? 

下一篇:甘肃商标注册是保护商标的第一步!